为提高九台区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助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姜慧静、吕佳璇于4月26日走进九台区波泥河中心校,以“以法之名、守护成长”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伊始,九台区波泥河中心校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赵泉为九台区波泥河中心校法治副校长,并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聘任仪式结束后,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姜慧静结合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行为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如何避免遭到校园欺凌以及拒绝校园欺凌的原因等方面,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防范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同学们,如果你们是案例中被欺凌的一方,你们会怎么做?”
“我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会告诉老师和家长!”
……
课堂上,姜慧静通过以案释法,采取与同学们互动的模式,提问引导同学们思考和表达观点,以生动有趣的讲课方式帮助同学们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识,使同学们深刻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实施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号召同学们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最后,波泥河中心校副校长刘波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让同学们了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期待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到波泥河中心校开展普法课堂。
本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培养学生法治精神、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下一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促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以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