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4月15日上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监督。
该案由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于爽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被告人涉嫌罪名、适用法律、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内容,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释疑。
庭审中,公诉人依照法律程序宣读了起诉书,通过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其犯罪事实,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王学芳表示:“公诉人出庭规范,发表公诉意见准确到位,举证质证思路清晰,说理充分,用词准确。通过深入庭审一线、‘零距离’感受出庭公诉活动,切实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更提高了作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识。”
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出台以来,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通过参与公开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庭审评议、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十种参与监督方式”的全面落实和“四大检察”的全覆盖,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