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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在长春市九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谷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五年来,我们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面小康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压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落实区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战略,从改造危房、推介购买农副产品等多方面入手,包保的胡家二泉村协调项目3个,争取和投入资金12万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真情关注刑事被害人的急难困苦,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排查线索46件,帮助3名刑事被害人争取救助金17万元,切实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万人助万企、专班抓项目为载体,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检察长带队走访包保企业11次,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23次,通过点对点服务、面对面解忧,让服务企业的实践更加务实,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准确适用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对王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促成和解,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使该环保领域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未受重大影响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8236严守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切实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71107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托专项监督手段,开展了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松花江流域、黑土地资源保护等系列行动,监督治理被污染损毁的河道6055平方米、耕地8317平方米,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360吨,切实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力融入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办案“三同步”要求,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统筹抓紧抓好。开展了废弃口罩处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远程提讯、线上信访100余次,切实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五年来,我们聚焦民生福祉、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成果检察长带头办理、出庭公诉黑恶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432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积极推进“行业清源”,向相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检察建议3份,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工作成果被吉林卫视、长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播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量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从快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461693人、起诉23833208努力遏制新型犯罪高发态势,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济犯罪,批捕139件242人起诉85件200人,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着力增强公众防范意识。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检察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0余件,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成效。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坚持把全国两会、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敏感时期安保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保持涉检进京访“零记录”。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制,成功化解重复访、长期访案件17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38件拟不捕不诉等类别案件组织听证16次,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作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批捕起诉此类案件33件41人。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826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4人。注重开展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引入社会力量精准帮教22人次持之以恒推动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全体班子成员受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创建“花季姐姐”未检工作室和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法治专题授课70余次,联合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15次,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五年来,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弘扬法治,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07人,不起诉262。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撤案1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26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4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8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纠正32件,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16件,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2份,成功办理一起解除强制医疗监督案件,典型经验多家媒体刊发推广。

  高质高效做深民事行政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9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办理违法行政行为监督案件47件,向行政机关和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47份。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8份,有力推进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到位。与区法院、司法局共同签订《推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完善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因地制宜做亮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组织开展22项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均获得胜诉判决,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共同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在追究犯罪嫌疑人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取得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聚焦民生热点,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促进无障碍设施、电梯安全监管、游泳馆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有效整改,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五年来,我们聚焦司法改革、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汇聚发展动能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试点单位,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集质量、效率效果于一体的考评体系,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大案、办难案,五年累计达265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

  顺利完成检察机构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改革任务,实现平稳过渡。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四大检察”并行的检察工作新格局,优化职能配置,推动司法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

  积极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10月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1117人,案件适用率达85%着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采纳率达96%。以“案-件比”为指引,注重在办案中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群众司法诉求得到有力保障

  (五)五年来,我们聚焦党建引领、创新举措,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筑牢忠诚根基。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矩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0次,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组织学习研讨21次。制定了《院党组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规定》,累计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2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主阵地作用,更新检察动态1600余条,发出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坚持素能兴检打造专业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用活用好 “学习强国”、干部网校、“检答网”等线上平台,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20余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7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库涌现出全市政法干警楷模、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民拥警、警爱民”等多名先进典型。

  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教育整顿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7个,修订完善制度14项。全面系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五年来,我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五年来,我们聚焦广纳谏言、接受监督,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题工作1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7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等各界代表参加公开宣告、公开听证22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注重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1800余份,公开率达100%。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成绩斐然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长春市先进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省、市、区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视察调研九台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政府、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全院干警戮力同心、奋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视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各项检察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进展,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工作举措仍需不断创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相对滞后,距离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内部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九台转型升级关键期、改革开放深化期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新形势下,我院将以实干奋斗把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落到实处!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三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全力服务“建三区 强四带 兴五业”发展战略,为加快建设幸福新城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布局,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九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第一,服务中心工作,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自觉担当找准幸福九台建设中的检察“发力点”,围绕生态环保、项目攻坚、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护企安商”检察举措。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矿山修复、城乡污水处理等生态文明工程,保护好九台的绿水青山。

  第二,紧扣民心政治,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彰显作为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资诈骗、电信诈骗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第三,精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强化履职。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不断探索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的工作思路,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稳步向前发展,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巩固改革成果,在规范检察权运行上持续探索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抓实检察人员考评工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员额动态调整和惩罚机制,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通过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方式,有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提升形象坚持的主基调不放松,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巩固和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回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实干实绩导向,用好分类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区第三次党代会已经绘就九台今后五年的宏伟蓝图,我们将坚持围绕发展大局,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为“十四五”时期建设幸福新城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5案-件比: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案件比越高,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办案质效就差;反之,“件”数越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案件比越低,办案质效就高。

  6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通过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就检察机关而言,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以及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使行政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8“少捕慎诉慎押”:指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同时明确“少捕慎诉”不代表“不捕不诉”,对严重犯罪仍依法办案,该捕的捕、该诉的坚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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