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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成长,向阳而生|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进校园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长春市九台区团区委联合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九台区检察院、九台区教育局共同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以法护航促成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时值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3月29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汉秋彤以“法护成长、向阳而生,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在长春市九台区第三中学进行普法宣讲,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长春市九台区团委办公室主任李悦,学校副书记肖刚、副校长胡晓宇、党办主任王诗军、政教主任王群、团委书记李鹤出席活动,200余名各年级学生参与活动。

“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如果遭遇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宣讲现场,汉秋彤以听音乐、做游戏、讲案例、看视频、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校园生活场景,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同学们真切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对自身和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未检干警通过详细而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案例,让同学们掌握了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同时,从校园欺凌的危害入手,告诉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号召同学们与父母、老师保持良好沟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活动现场,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互动,踊跃举手发言,氛围热烈浓厚。不少同学表示,通过这次宣讲,深刻认识到不能做欺凌者,当被欺凌时也要大胆说“不”,遇到同学被欺凌时要在能力范围内积极提供帮助,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此次宣讲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同学们明白了远离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有效增强了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是一次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探索。下步工作中,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做深做实送法进校园工作,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种子,做好孩子们法律知识的启蒙者,帮助孩子们在人生的赛道上沿着正确的方向“开跑”,奔向美好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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