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放假安排通知
院全体干警:
元旦佳节即将到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元旦放假三天,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放假。
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健康防疫工作。
全院检察人员节假日期间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平时要尽量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坚持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出行报备规定,并注意记录活动行程。
按照市院要求,我院检察干警如需离开长春,须经检察长审批,各部内勤将报备信息汇总后报至院办公室。原则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报请检察长审批后方可前往,并报院办公室备案。节假日期间如有临时出行,也须及时报备至院办公室。
二、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和纪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措施,严禁将涉密载体、卷宗、涉密文件、密钥带出单位。禁止使用微信、QQ等外网传输处理涉密文件材料、信息及重要文件材料信息。严格遵守《密码法》和《保密法》的各项规定。
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放假期间办公楼安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将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关闭,防止发生电火灾害。确保交通安全,坚决杜绝酒后驾车,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值班值宿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值宿规定,明确值班时间及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在“九台区院工作群”内上传值班情况小视频,如遇到重大问题要按照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预祝全体干警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元旦假期。
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