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6月16日上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以及卡伦街道、东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座谈活动。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刘易思围绕近期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深刻阐明了行政机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意义和法律红线。


会后,我院与区安委会等相关成员单位在区政府门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100余份,介绍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罪名,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违规作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认识,强化了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下一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宣传,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力度,为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