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3月13日下午,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全过程”参与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监督。
该案件由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于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信息、法律适用、庭审程序等情况,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释疑。

庭审中,检察官依照法定程序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李沫表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准确到位,举证质证思路清晰,展现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庭审效果非常好。”
人民监督员不仅是检察机关审视履职行为的“第三只眼”,更是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通过近距离观摩监督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直击现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办案透明度。
下一步,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多样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持续提升外部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