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与工作分工
谷 舞 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秦 晋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工作。
陈彦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分管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工作。
陆 宁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以及办公室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工作。
王晓梅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检察宣传和司法警察工作。兼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分管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总支工作。
韩东明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办公室工作。
孙振科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兼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